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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员工在单位工作时受到了伤害,若是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工伤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是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工伤有没有责任认定呢?工伤责任怎么进行划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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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在单位工作时受到了伤害,若是判定为工伤,可以根据工伤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是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工伤有没有责任认定呢?工伤责任怎么进行划分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地进行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是不存在责任划分的,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责任是怎么确定的答:对于工伤保险责任的确定如下: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3、从业人员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4、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这里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协商不符合工伤赔偿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不同意补足的,建议劳动者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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